《许可证》引发猜测谁将领衔合资变局?
作者:王正伦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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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1 09:06:03
《许可证》引发猜测
谁将领衔合资变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上月公布了2005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机构名单,由于此前,广电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中方机构必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满三年以后方可提出有关合资申请,因此,这一名单再次备受业界关注。
广电总局关于2005年度全国《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情况通告(第一批)文件表明,截至目前,国内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共有1505家,而去年同期仅有1160家机构获得该许可证,但与去年同期共有127家机构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相比,目前获准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仅有121家,其中上海影视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广播电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三九文化发展公司首次获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国内知名影视投资公司前北京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保利华亿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此次不在名单之列再次引发媒体关注,而华谊兄弟更是早在2003年8月份作为首批获得许可证的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一度备受关注,对此,保利华亿董事王一告诉《综艺》,由于保利华亿旗下控股公司北京英氏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及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都持有该许可证,因此,保利华亿未再另行单独申请许可证,而有关业内人士推测,华谊兄弟公司此次未获许可证可能与日前与太合传媒分家后正在忙于各项变更手续影响到重新申报有关。
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2年初出台《关于实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准入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凡准备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标机构,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集团)不得购买、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制作、发行的节目,违者将依法查处。
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只有在2002年上半年获颁许可证的机构才有可能获得合资资格,一时间此前被媒体热炒的合资事件当事者纷纷噤声,以至于华谊兄弟总裁王中军在此前《综艺》沙龙上也表示短期内对于合资事宜不做他想。
根据《综艺》掌握的信息,目前符合此规定的国内民营制作机构绝无仅有,只有唐龙国际传媒集团旗下北京华视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早在2002年6月初获得《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近日有望达到三年期限。另外,截至2003年3月,北京地区持有《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只有13家,其中唐龙国际传媒集团独占两家。